智通财经APP获悉,9月8日,中国证监会公示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7日),证监会国际部共对7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其中要求微巴士就股权变动、协议控制架构、规范运作、安全生产等事项做出补充说明。据悉,微巴士(WETO.US)于2022年9月23日在SEC秘密递表,又于2023年2月10日公开披露招股书,拟纳斯达克IPO上市。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具体来看,中国证监会请微巴士就以下事项补充说明,请律师进行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关于股权变动,请公司说明:(1)2022年8月,郑加华向章以群转让优巴科技股权的税费缴纳情况;(2)2022年9月,郑楠等人向新杰尼科技转让优巴科技50%股权的税费缴纳情况;(3)主要境内运营实体历次股权变动合法合规的结论性意见。
二、关于协议控制架构,请公司说明:(1)上市主体层面股东与主要境内运营实体优巴科技股东及持股比例不一致的原因,并说明相关安排可能引发的控制权稳定、相关主体违约等风险及应对措施;(2)Micava Co.,Ltd以0对价向章以群、LC Multi Strategy SF6转让股份的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三、关于规范运作,请公司说明开发、运营的网站、APP、小程序等产品情况,上述产品的运营主体,收集和存储用户信息规模、数据收集使用情况,是否存在向第三方提供信息的情形,以及上市前后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的安排或措施。
四、关于安全生产,公司主营业务涉及旅游班车、公共交通运输、公路客运等,请说明是否存在《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规定的限制证券融资的情形。
招股书显示,微巴士计划在此次IPO中发行400万股普通股,每股价格预计在4-6美元,总募集资金至多2400万美元。
据了解,微巴士正在打造全球一站式定制包车行业全流程服务平台,希望通过公司的全球平台(由大数据和高级算法提供支持的)提供定制的通勤、公共汽车和汽车租赁以及旅游服务。微巴士,以“移动即服务”(“MaaS”)的商业模式运营数字平台,以识别和解决公共交通相关的低效问题,并通过公司的服务在不同场景下提供具有成本效益和定制化的公共交通服务。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以2022 年上半年的收入计,微巴士在中国顶级在线团体出行服务平台中排名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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